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9 年“双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
双创团队(教育类)
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
*以上类别填写归口单位为江苏省教育厅,千万不能填错归口单位。
二、拟推荐名额
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名额待通知, 双创博士不受名额限制
三、申报条件
(一)双创人才(高校创新类)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专家或学位于2000年之前获得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至少取得校聘教授职称,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6 年1 月1 日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期间到我校工作,入选后能连续在我校工作3 年以上;创新人才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其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原则上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发达国家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海外优先推荐;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具有世界一流科研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5、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的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省“双创团队”、省“双创博士”、“江苏特聘教授”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二)双创团队(教育类)
在我省科技、教育等领域,合作承担过重大项目,且具备突破关键技术、前沿学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有望实现省创新战略目标,突破核心技术和实现产业升级的优秀团队均可申报。
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1、团队由1 名领军人才、2 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于2014年1 月1 日至2018年12 月31 日期间引进到我校,已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专家或学位于2000 年之前获得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 周岁(1964 年1 月1 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70周岁;有5 年以上(博士2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我校连续工作3 年以上。
2、团队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两院”院士、专家(不含“青年”)、专家、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 “973”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
3、团队应自 2016 年以来(截止到2019年4月20日),获得江苏管部门 300 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 15 位)。
4、教育类团队须依托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
5、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其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三)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
1、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学位于2000 年之前获得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 周岁(1984 年1 月1 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为2018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全职到我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且已缴纳社保或正式进编。入选后能在学校连续工作2 年以上。
3、世界名校类遴选采用认定制。学校目录采用《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8年世界大学排名200强(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4、已获得国家以及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能申报;不得与2019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四、申报材料
双创人才:1.江苏省“双创人才”申报书(高校创新类);2.创新创业计划书;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校聘职称也需提供发文);4.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见附件模板到行政楼403盖章)、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部门开具)、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打印)、工资单(财务系统打印);5.进编证明(档案馆复印)、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国内人才流动到我校的,需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或本人的离职声明;6.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编制到南京市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打印,且失业保险在我的南京APP中打印);7、其他材料: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代表性文化创新产品、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成果转化证明等相关支撑材料。
双创团队:1.江苏省“双创团队”申报书(教育类);2.创新创业计划书;3.申报团队中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校聘职称也需提供发文),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不硬性要求)、符合领军人才申报资格条件的证明(如人才头衔证书);外籍人才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4.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见附件模板到行政楼403盖章)、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部门开具)、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打印)、工资单(财务系统打印);5. 事业编制证明(档案馆复印)、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国内人才流动到我校的,需提供上一家单位离职证明或本人的离职声明;非事业编制,请到人才资源部行政楼403开具说明;6. 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编制到南京市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打印,且失业保险在我的南京APP中打印;非事业编直接在我的南京APP中打印);7.与立项项目关系(含立项批复、参加人员名单);8.团队承担的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书、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期刊发表论文、专利、成果转化证明等支撑性材料。
双创博士:1.江苏省“双创博士”申报书;2.创新创业计划书;3.申报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4.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校聘职称也需提供发文),曾担任重要岗位职务或技术职务的证明(没有可不提供);5. 单位出具薪酬发放说明(见附件模板到行政楼403盖章)、个人所得税税单(地税部门开具)、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打印)、工资单(财务系统打印);6. 劳动合同或引进协议,如是事业编制,须提供进编证明(学校档案馆复印);如非事业编,请到人才资源部行政楼403开具证书说明;7.个人参保证明及缴费清单(事业编制到南京市龙园中路碧树园86号打印,且失业保险在我的南京APP中打印;非事业编至直接在我的南京APP中打印);8.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创新项目、重要获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申请和获授权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五、相关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关条件及支持举措请参考省人才办通知。
(二)申报网址:https://08e99d25ee147e68f065b59fb985be7d.vpn.njtech.edu.cn/,申报人申报材料附件请根据通知要求逐项提供,并上传申报系统,如有遗漏,今年省人才办将不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才在填写系统前建议先将送至行政楼403办公室审阅。
(三)申报人申报材料应包含汇报表(由学院统一汇总)、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海外引进人才还须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汇报表,并附上电子照片)。本人须签署《第三方数据查询授权委托书》,扫描版本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表格填写单位联系人:计龙龙,联系电话:58139145,联系邮箱:talent@njtech.edu.cn。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汇总表不需装订;附件材料请加目录并标注页码。
(四)请申报人于2019年4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份交人才资源部人才引育办公室(行政楼403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talent@njtech.edu.cn。
联系人:计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8139145
人才资源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