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南京工业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同时深化张家港市与我校的校地合作,鼓励我校教师与张家港市的产学研合作,提升张家港市在我校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根据我校和张家港市政府的合作协议,张家港市政府决定在我校设立“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现将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用于奖励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我校教师(含学生思政系列教师)。
二、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
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人,每人奖励5000元。
三、申报条件
1、教学科研系列教师
1)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无学术不端行为。
2)长期工作在人才培养工作第一线,师生口碑较好,在本科教学或研究生培养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为学校科研工作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过较好成果。
4)机械、化工、材料、国际贸易、电气电子等张家港市需求量比较大的专业领域教师优先列入
5)与张家港企业有产学研合作基础与意愿的教师优先列入。
2、学生思政系列教师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爱岗敬业,认真务实,廉洁自律,能够严格履行学生思政工作职责,取得较好的工作实绩。对指导我校学生在张家港市就业创业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优先列入。
四、学院推荐指标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电气工程与控制科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先进材料研究院可推荐教师2人,其他学院最多可推荐教师1人。学生思政系列由学生事务部统一推荐,可推荐5人。
五、评奖程序和时间安排
1、11月8日—11月14日 个人申请和基层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申请表》、汇总表并提交相关工作业绩的附件材料复印件;所在学院根据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根据推荐指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将材料报人才资源部师资科;
2、11月15日—11月20日 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学校于11月下旬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附件2)请按照申请表范例及要求填写;
2、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请按照申请表范例及要求填写;
3、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包括能反映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已与张家港市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附件材料编辑目录,普通装订成册,其中涉密材料必须注明。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
4、近两年内已获评“南工晨星奖教金”和“南工精英九思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联 系 人:金老师
联系地址和电话:江浦校区行政楼402室,58139148
E-Mail:szk@njtech.edu.cn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教学科研系列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学生思政系列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3:南京工业大学“张家港市政府奖教金”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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