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全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2-2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7]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遴选推荐名额

各学术单位参照遴选条件推荐,推荐人选超过1人时需排序,无符合条件人员可不推荐。

三、申报遴选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人才培养贡献突出;对高等教育思想和教育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果显著;在高等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4、优先推荐省教学名师。现任校级领导、国家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入选者不得申报。

四、时间安排

2月23日-3月2日,个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申报;

3月3日-3月5日,学校材料审核;

3月6日-3月9日,学校评审;

3月10日-3月14日,公示;

3月15日,上报教育厅。

五、材料申报要求

(一)书面材料。包括: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7份,正反打印,无需胶装);

2、申请材料一览表(1份,见附件2);

3、学术单位党委(党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4、候选人推荐表所填有关证明材料(1份,无需胶装),可参照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3)提供。主要包括: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教师职务等级证书各1份;学生评教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近年来参加市级以上教学交流或讲座证明材料;团队或教学梯队建设材料;近6学年能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3篇(不含教材),均需复印件(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其他能反映候选人水平等材料。证明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

以上2—4项材料需统一装袋,材料请自留备份,一般不予退还。

(二)电子材料。候选人推荐表、申请材料一览表、有关证明材料(按目录顺序),建文件夹,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其他事宜

1、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候选人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2、请各学术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将推荐人员材料于3月2日前报至行政楼402办公室。

3、联系方式:金老师,58139148。联系邮箱:szk@njtech.edu.cn


附件1: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申请材料一览表.xls

附件3:遴选指标体系.doc

                                      人才资源部  教学事务部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