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荐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宁人社[2011]409号),拟重新组建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就做好评委库推荐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的功能
入选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人员,主要担负为我市选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评审工作。
二、评委库人选的基本条件
凡涉及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5大类学科的人员均可作为推荐人选。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策观念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职责。
3、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同行中处于较高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
4、两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 333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市科技功臣,市科技之星或在某一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型。
5、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年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推荐基本条件,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入选评委库的人选,南京市将发文公布并颁发聘书。
2、《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分类及代码表》(附件3)均可在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工作动态”栏中下载。
3、请参照《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分类及代码表》填写《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的一级学科代码和二级学科代码。
4、各单位人选确定后,请认真填写《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及《南京市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并于12月5日前将纸质版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表格电子稿以“单位全称+评委库推荐登记表”形式命名,发送至:szk@njut.edu.cn。
人 事 处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