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南工校人〔2019〕79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校人〔2023〕73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全职在职教职工(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人数,也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新进教职工(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需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认定等次。
二、考核分组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将我院考核工作分成5组,分别为地下系、地质系、交通系、铁道系、两办。
三、考核程序
1. 1月3日- 5日 教职工填写个人总结(今年为线上填写,查阅第五项要求1),撰写师德师风总结材料(提交纸质版,查阅第五项要求2);
2. 1月6日-1月10日 各小组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
3. 1月11-1月12日 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初步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认考核结果。
4. 1月12-14日 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 1月15日 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新进教职工,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请参考《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南工校人〔2019〕79号)。
五、相关要求
1.请学院教职工及时撰写个人总结,应依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通过“南京工业大学人事信息管理平台”(https://rsgl.njtech.edu.cn/)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考核办法》及学校通知要求。
2.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躬耕教坛、强国有我”师德师风建设重点月活动的通知》(南工委师〔2023〕4号)要求,每位教师(含辅导员)需以理论学习的“一篇心得”、主题活动的“一次实践”或教育教学的“一次交流”等多种形式提交一篇总结材料(字数不限)。请在本系、中心述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给本组负责人。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校人[2023]52号)
2. 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3. 南京工业大学年度考核操作手册-教职工填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