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南工校人〔2024〕5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校人〔2024〕54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全职在职教职工(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人数,也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新进教职工(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需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考核分组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将我院考核工作分成5组,分别为地下系、地质系、交通系、铁道系、两办。
三、考核程序
1. 1月2日- 1月5日 教职工填写个人总结;
2. 1月6日- 1月8日 各小组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
3. 1月9日- 1月10日 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初步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认考核结果。
4. 1月10日-1月12日 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 1月13日 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存在特定情形的,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请参考《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南工校人〔2024〕53号)。
五、相关要求
请学院教职工及时撰写个人总结,应依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通过“南京工业大学人事信息管理平台”(https://rsgl.njtech.edu.cn/)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考核办法》及学校通知要求。
附件:1. 《关于做好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校人〔2024〕54号)
2. 关于印发《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南工校人〔2024〕53号)
3. 南京工业大学年度考核操作手册-教职工填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