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家战略急需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科学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促进和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规范、高效地做好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6年推免工作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以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院领导、院党委副书记、院纪检委员或特邀监察员,以及相关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为组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和咨询申诉等。学院党委负责对推免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的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 5 人),负责论证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加分指标认定范围、标准等要求,以及审核鉴定学生申报的科研创新成果和参赛获奖材料。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的统筹安排,我院今年可推荐18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并且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0.5%(四舍五入)确定候补。学院按专业2026届毕业生人数、本科专业建设水平、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吸引力、国家战略人才需求,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因素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如表1所示。
表1 各专业可推荐人数及候补人数
专业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推荐人数 | 候补人数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49 | 3 | 1 |
交通工程 | 8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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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 5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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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 19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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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工程 | 5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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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推荐条件
学生同时具备以下1-6条,可申请推免资格: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含校内转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学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上进。
3. 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 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必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以下称课程平均绩点)“专业排名”前35%以内。课程成绩及绩点均以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导出的记录为准,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内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情况,采用相关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学业成绩依据。如学生有相关课程缓考,成绩未出,缓考课程不纳入计分范围。
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72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如以小语种课程替代英语课程,则须参加全国小语种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日语能力等级测试(JLPT)N3 及以上等级可代替全国日语四级考试。
6. 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
四、遴选方案
1. 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学院党委负责推免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 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择优推荐。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成绩×75%+全面发展成绩×25%
如综合评价成绩相等,依据学业成绩进行排序;若学业成绩也相等,则以科研创新成果加分值进行排序。最终学院根据推荐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1)学业成绩按“平均学分绩点×25”折算为百分制分数。
四年制本科使用前三年必修课程平均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分方向培养的专业方向选修课视为必修课。课程成绩及绩点均以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导出的记录为准,使用学生必修课程的首次成绩作为学业成绩计算依据。坚决杜绝学业成绩做假、违规修改等问题,杜绝通过刷成绩获取推免生资格的现象。
2)全面发展成绩加分项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五方面内容,最终得分以审核鉴定结果为准。除特别说明,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所有加分项以及全面发展成绩总分均以百分制表示。具体评分细则详见表2。
全面发展成绩=参军入伍服兵役加分×20%+志愿服务加分×10%+国际组织实习加分×10%+科研创新成果加分×30%+竞赛获奖加分×30%
表2 全面发展成绩评分细则
项目 | 权重 | 认定级别 | 要求 | 分值 | 备注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0% | 三等功、三级表彰及以上 | 有立功证明 | 100 | 所有立功受奖需提供部队相关部门颁发的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按最高项记,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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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有”优秀士兵 | 有奖励证明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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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奖 | 有嘉奖证明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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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伍 | 有退役证明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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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 | 10% | 详见附件3《关于2026年学校推免工作志愿服务赋分及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10% |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建立的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s://gj.ncss.cn/job.html)推介的国际组织的实习并获得实习经历正式认定 | 提供实习经历认定证明材料 | 100 | 按最高项记,只取一项计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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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教育部、省教育厅或其他部委的国际组织实习、培养项目并获得实习经历正式认定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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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在与学校有正式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实习并获得实习经历正式认定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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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创新成果 | 30% | SCI一区论文 |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提供证明材料 | 100 | 论文分区以中科院当年分区为准(当年未发布,则以前一年为准)。以正式见刊或录用通知为准;增刊、会议论文均不计。 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是南京工业大学。 学生与其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科研创新成果的审核鉴定由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请人须参加公开答辩,审核鉴定结果须公开公示。 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计分系数为1;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计分系数为0.5。 按最高项记,只取一项计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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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I二区论文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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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I三区论文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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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I四区论文 |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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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I 论文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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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大核心 |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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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明专利授权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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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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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 | 30% | 重中之重(A类) | 一等次 | 100 | 竞赛项目以赛事当年教务处发布的《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为准,只计国家级竞赛。 竞赛获奖的审核鉴定由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申请人须参加公开答辩,审核鉴定结果须公开公示。 一等次是指特等奖,或者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以下等次,以此类推。三等奖以下不计分。 关于团队竞赛获奖: 团队为2人:排序第一或队长*70%,其他*30%; 团队为3人:排序第一或队长*60%,排序第二*30%,其他*10%(若除排序第一或队长外不区别排序,则为:排序第一或队长*60%,其他*20%,其他*20%); 团队为4人:排序第一或队长*55%,排序第二*30%,排序第三*10%,其他*5%(若除排序第一或队长外不区别排序,则为:排序第一或队长*55%,其他*15%,其他*15%,其他*15%)。团队为5人及以上的按以上排序计算(若除排序第一或队长外不区别排序,则为:除排序第一或队长*55%,其他平均计算)。 按最高项记,只取一项计分,不累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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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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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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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等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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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 (B类) | 一等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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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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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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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 (C类) | 一等次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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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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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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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D类) | 一等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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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等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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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等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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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基本推荐条件的学生提交《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纸质版与pdf格式电子版。学生不得同时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类别推免生和普通推免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请。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查申请人是否满足基本推荐条件,并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二)材料审核
1. 学院党委对满足基本推荐的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如实填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
2. 相关部门和组织对综合评价成绩各项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未通过审核鉴定的科研创新成果和竞赛获奖,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遴选推荐
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各部分审核认定意见,根据上述第四条的遴选方案为各加分项赋分,并计算综合评价成绩,分专业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分配的推免名额确定拟推免人员名单、候补名单以及推荐顺序。
(四)院内公示
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审核结果、各加分项的审核认定结果,以及推免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顺序等。
公示无异议后,向教务处报送学院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
六、其他
1.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申请推免学生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请推免学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客观公正的,应向学院报备并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 本实施细则与上级管理部门政策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管理部门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商议、报教务处审定后处理。
3. 本实施细则由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4. 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师生监督,如对推免工作有疑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025-58139382,jtyb@njtech.edu.cn
附件:1. 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2. 南京工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 关于2026年学校推免工作志愿服务赋分及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
4. 南京工业大学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目录(2024年)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