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2-27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2-27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工校人〔20267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做好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院全职在职教职工(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人数,也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新进教职工(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需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考核分组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将我院考核工作分成5组,分别为地下系、地质系、交通系、防灾系两办

三、考核程序

1. 121- 32 教职工填写个人总结;

2. 33- 38 各小组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

3. 39- 310 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初步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确认考核结果。

4. 310-312 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 313 学院在人事系统中提交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存在特定情形的,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请参考南京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五、相关要求

请学院教职工及时撰写个人总结,应依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通过智慧南工的“南京工业大学人事信息管理平台”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考核办法》及学校通知要求。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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