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7〕83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南工校教〔2018〕37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见附件1)。为扎实做好本科生(含外国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结合本学期教学事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统计核对
(一)统计数据。
1.统计学生自入校至2019年3月18日修读必修课程的加权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登陆《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成绩统计分析”、“成绩绩点统计”。“学院”选择学生所在学院,“年级”分别选择“2016”、“2017”、“2018”(建筑学院的城乡规划和建筑工程专业还要选择“2015”),“学籍条件”选择“是否在校”,课程性质选择“必修课”和“必修”,“统计绩点”填写“0≤总绩点<2.00”,其他选项按照默认值。然后依次点击“统计”、“导出”,导出各年级学生的GPA,筛除交流生、旁听生、已休学、已退学的学生后,汇总为一张表格。
2.统计单学期所有课程修得总学分。请各学院从《2018至2019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得学分数》(见附件5)表格中筛选本学院学生获取。
(二)汇总填表。将上述统计名单分类填入《XXX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见附件6)和《XXX学院外国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见附件7)。警示类别填写规则:当GPA<1.30或上学期修得学分数<9时,警示类别填毕业警示;当1.30≤GPA<2.00,警示类别填学位警示。
(三)核对上报。
1.中国本科生核对:各学院组织中国本科生核对《XXX学院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并签名确认,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于3月28日前将纸质表格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地址明德楼113,电话58139185),文档电子版发至QQ522843664或南工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2.外国留学本科生核对:各学院3月26日前将填好的电子版《XXX学院外国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统计表》发给海外教育学院翁老师(QQ87572414),海外教育学院组织外国留学本科生核对并签名确认后,经海外教育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于3月28日前将纸质表格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地址明德楼113,电话58139185),和电子版发至QQ522843664或南工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二、警示告知
(一)学院收到校学业警示正式发文后,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见附件2)或《南京工业大学外国留学本科生学业警示通知书》(见附件3),5个工作日内送达学生本人,如实告知学生家长。
(二)学院填写《XXX学院本科生学籍异动告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8),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名,盖学院公章,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地址明德楼113,电话58139185),文档电子版发至QQ522843664或南工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三、跟进指导
(一)各学院要专门安排专业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老师、班级联系中层领导干部等与受警示学生谈心,辅导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分析目前学业的实际情况,找准受到警示的根本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
(二)学院应指派优秀学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主动与受警示的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其迅速调整学习心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迅速跟上正常的学习节奏。
(三)上述学业指导的具体情况须按学业警示类别详细记录在《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见附件4)中。《学位警示指导记录单》一式二份,一份给学生对照改进学业,一份由学院留存备查。受到毕业警示学生的《受警示学生学业指导记录单》一式三份,一份给学生对照改进学业,一份由学院留存备查,一份送教学事务部学业事务科(地址明德楼113,电话58139185)。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下学生不参加学业警示:
1.交流生,学号开头为J或201823;
2.旁听生,学号开头为T或201825;
3.截至2019年3月20日,已在学校已经正式发文的休学名单内的学生。
(二)学生每学期按最高警示等级,只进行一次警示,不得多重等级警示。
(三)计算必修课程累计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时,只选取每门课程正考、补考、缓考、重修的最高分对应的绩点。
南京工业大学教学事务部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