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09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南工校发[2014]5号)文件精神,学校经研究制定《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并就2016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2016年立项建设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200项,另立项建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项课题100项。

二、选题范围

选题应依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结合学校和学科的特色,重点围绕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教学管理制度研究等方面,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16年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申请者自拟。

教材建设将于后期单独立项建设,小班化课程建设已单独立项,均不在本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选题范围之内

二、申报要求

1. 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复合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对深化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课题应有明确的预期成果,且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2.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限额申报,限额数量见下表:

序号

课题分类

限报数量

1

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类

4

2

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研究类

3

3

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类

2

4

教学管理制度研究类

1

备注

§   各学院申报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项。

§   学院专业数5,申报总数可增加1项;学院专业数10,申报总数可增加2项。

§   学院教工数70~90之间,申报总数可增加1项;学院教工数90,申报总数可增加2项。

3.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项课题不限额申报,但必须基于已开设或即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4. 本轮课题申报主要面向一线教师,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各学院应确保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比例占申报总数的80%以上。

5.基于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课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

2.  相关证明材料: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3. 《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

3. 《申请表》及《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请务必于325日前将上述材料由部门汇总统一报送至明德楼110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5813918258139179 电子邮件:jwcjy@njtech.edu.cn

 

 

教学事务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1-2013年南京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doc

附件2-申请表.doc

附件3-汇总表.doc



  发布:专业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