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12-18 点击数:
各学院(部):
2015-2016(2)学期本科教学任务已落实,请各学院(部)根据本部门教学需要,按照《南京工业大学外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南工校人[2006]70号文件要求,将下学期《外(返)聘教师申请表》送教学事务部审批备案,纸质材料于下周五前汇总,送明德楼119,联系电话:58139181 。
教学事务部 人才资源部
2015年12月18日
外聘返聘教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