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0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 2014-2015学年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于201564日-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评教方式

采用正方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生评教,登陆方式:学生登陆http://202.119.248.199(评教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

二、网上评教的具体实施

1.教学事务部总体负责学生评教工作的安排,各学院和有关机房积极配合。

2.教学院长负责本学院的学生评教工作,学院学办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督促学生参与评教,为保证评教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要求每位学生参与评教(毕业班学生除外)。评教的学生个人信息是保密的,评教结果教师下学期可查询。请同学们以学习者视角并以公允心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学状况进行客观评价,勿请他人代为评价。

3.需要机房集中评教的学院,请按如下安排与相关老师联系。

 

地点

联系人

学院

新图书馆B楼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中心

联系电话:58139499

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控制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海外学院2011学院

     联系人:卓静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机房 (机电学科楼504)

联系电话:5813949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理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药学院,食品与轻工学院,法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建筑学院,安全科学与工程

 

     联系人:景朋森 

 

三、评教要求

1. 参加评教是学生知晓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及其涉及自身利益等事项的权利,也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义务。为了保证学生评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学生参与评教与成绩查询进行关联,即只有参加网上评教之后,才能查询课程成绩,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请他们认真地进行评教。

2. 教学事务部负责做好学生评教工作的协调以及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并将定期公布各学院学生评教工作的进展情况。

3. 评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与教学事务部老师联系,电话 58139177。

4.请各学院务必督促做好此项工作,杜绝由他人代评教现象的发生,以确保学生评教数据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学事务部

                                                   201564

 



  发布:教学评价与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