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校教[2015]36号
各学院:
为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促进学生学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精神,继续做好我校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现将2014级优秀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部、学工处、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优秀生转专业具体实施工作由各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和教务部负责。
二、 工作要求:
1、 各专业应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接收优秀生转入,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10%(各专业可接收转入人数计划见附件1)。
海外教育学院、2011学院、建筑学院、艺术学院等学院因培养模式特殊或教学资源限制,不参加此次转专业工作。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因现有班级人数限制,不再接收学生转入。
2、 凡思想品质优良,第一学年未受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大一学年必修和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无不及格课程,且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同级学生前10%的2014级学生,具有转专业申请资格。(资格名单于7月中旬在教务部主页公布)
3、符合以下情形的学生,不接受其转专业申请:
(1)非理工科专业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者;
(2)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3)由低批次录取专业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4)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被录取者。
4、各专业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优先转入;如转入专业志愿相同,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转入;如绩点相同,转入后须补修大一课程学分少者优先转入;如补修学分相同,大一学年英语期末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转入。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应充分了解目标专业和学院的情况,合理评估转入新专业对自身学习和其他各方面发展的影响,并充分征求家长意见,理性、科学地作出决策。学生递交申请表后允许中途放弃申请,但不得变更拟转专业志愿。转入新专业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调整到其它专业。
三、 工作流程:
1、报名:
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9月4日前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审核汇总;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学生的各项条件,将同意转出学生情况填入《汇总表》(见附件3)。
2、 审批:
(1)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情况予以选拔和审批;
(2)领导小组批准的优转名单挂教务部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学校发文。
3、试听:公示之日起允许学生进入新专业试听两周,试听期结束后不允许再调整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4、学籍学费:教务部、原学院和接收学院负责办理学籍异动交接手续。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新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补修: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计划,由转入学院对照新专业培养计划审核确定其必须补修的课程。已学课程不能替代新专业课程的,可充抵公选课学分。
参与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对转专业学生的全程指导工作,帮助学生规划好自身学业发展,避免转专业后补修课程难度过大造成无法按期毕业等不利情况的发生。
各学院接收报名申请截止时间: 9月4日下班前。
教务部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9月9日12:00。
联系人:皋老师,电话:58139185,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教学事务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各专业接收2014级优秀转专业计划》
2014级优秀生转专业接收计划.xls
2.《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3. 《学院同意转出优秀生情况汇总表》
学院同意转出2014级优秀生情况汇总表.xls
发布:学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