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南工教[2014] 18号
各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经学校研究决定,于本学期第10~11周(11月3至11月14日)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内容涵盖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各学院要特别重视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实习等各环节的检查。
1. 课堂教学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上的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课堂教学状况。
2. 实验教学
实验资料(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材)、实验条件(仪器、设施、环境)、实验安排(学生分组、实验内容与理论教学的联系等)、教师教学(准备充分、要求明确、指导认真)、实验报告等。
3. 实习环节
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
4.教学质量管理规范
根据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和专业认证/评估要求,各学院(部)组织人员对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根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将检查过程与结果认真记入《内审检查表》。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以学院自查和教师自评为主。主要采用随机听课、抽查有关资料、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1. 第10-11周各学院(部)进行自查。
2. 第12周各学院(部)认真总结检查情况。
3. 第13周召开由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部)的检查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反馈至有关部门和学院(部)加以解决和改进。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行安排检查重点(如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情况;教研室活动情况;学生学习状况等)。学院(部)、系(教研室)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对本学期开新课和新开课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提供指导;检查实验课至少1次(不开设实验的学院(部)除外)。填写《南京工业大学领导听课记录表》和《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
2.各学院(部)要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3.各院系(教研室)要全面检查本单位所承担教学任务(对每位教师、每个环节、每门课程进行检查)完成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院系(教研室)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组织同行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活动,填写《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
4.各学院对本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听课,了解双语教学的情况和效果,填写《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
5.学校将对本学期承担课堂教学的教师教学基本资料(包括大纲、讲授、讨论、作业、实践、教材、答疑、考核、评价)进行抽查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学院和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6.各学院(部)将教师、学生座谈会时间安排表于 11月4日前发到here@njtech.edu.cn,教务处将派本科教学督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7.《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表1)、《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附表3)、《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附表4)、《院系(教研室)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附表5)的纸质盖章稿于第12周的周三(11月19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发展科。《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院系(教研室)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和《内审检查表》需要同时提交电子稿发到here@njtech.edu.cn 邮箱。学院(部)领导的《南京工业大学领导听课记录表》(附表2)期末汇总统计后一起上报。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学院(部)要对此次教学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表1 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附表2 南京工业大学领导听课记录表-期末交.doc
附表3 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doc
附表4 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doc
附表5 院系(教研室)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doc
附表6 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学院自留.doc
附表7 内审检查表.doc
发布:教学评价与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