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教学运行管理更贴近学科特点和专业建设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本科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本学期开始,试行由学院对2012级部分专业课进行排课。
教学计划是课表编排的依据,为保证开课学院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执行教学计划进行再次审核和调整(各学院执行计划详见附件),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因后期各项条件所限,将无法再行调整。务请各学院(部)从专业建设和教学资源等全方位角度,认真研究调整下学期的执行教学计划,以保证教学计划的可被顺利执行。具体审核校对范围、内容和要求如下:
1.需确认的课程范围:2012级各专业执行计划上的全部课程,以及各专业的考试周次。
2. 需逐项确认的内容:开课学院是否准确;课程性质;学分;讲课、实验、上机学时分配;课程所属的方向;实践环节的起止周。
3. 由其他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如有调整,制定计划的学院需与开课学院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之后再做调整。
4. 如教学计划需作出调整变更,之前请与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联系确认。
5. 第六周周五(10月10日)前将审核好的有修改痕迹的教学计划(专业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送至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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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9月25日
发布:教学运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