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01 点击数:

南工教[2014]15

各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南工校教[2013]27号)的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综合考核、宏观调控、公平公正”的指导思想,现启动2013级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由主管校领导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纪委(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学校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转入、转出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和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具体工作。

二、 原则要求:

1、  各专业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接收优秀生转入,可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现有学生数的5%(各专业接收优转生人数计划见附件1)。

2、  凡思想品质优良,第一学年未受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必修和限选课程(全校性计算机语言课不计算在内)平均绩点≥3.0、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同级学生前5%的学生,具有转专业资格,可申请参加此次转专业(名单见附件2)。

3、转专业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非理工科专业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者;

3)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4)由低批次录取专业申请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5)作为预科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专转本学生被录取者。

4、各专业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学生转入专业志愿相同时,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高者优先转入;如绩点相同,转入后须补修大一课程学分少者优先转入;如补修学分相同,大一英语期末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转入。

5、学生入学后仅允许转专业一次。

三、 工作安排及流程:

1、报名:

具有优转预选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递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学生提出申请后不得中途变更调整专业志愿。

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学生的各项条件,将同意其转出的学生的情况填入《学院同意转出优秀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2 审核:

1)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学业情况予以选拔;

2)领导小组批准的优转名单挂教务处网页公示五个工作日后,学校发文;

3、交接:教务处、原学院和接收学院办理学籍异动交接手续。

4、试听:允许学生进入新专业试听两周,试听期结束后不允许再调整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

5、补修: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计划,由转入学院对照新专业培养计划审核确定其必须补修的所缺课程。已学课程不能替代新专业课程的,可充抵公选课学分。

参与优秀生转专业工作的教师与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对优秀生的学习指导工作,帮助学生规划好自身学业发展,充分考量转专业对后续学业等各方面的综合影响,避免转专业后补修课程难度过大造成无法按期毕业等不利情况的发生。

各学院接收报名申请截止时间:95日下班前。

教务处接收报名材料截止时间:

9101200。联系人:皋老师,电话:58139185,电子邮箱:xyswk@njtech.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各专业接收2013级优秀转专业学生计划》

2.《2013级具有转专业资格优秀生名单》

3. 《南京工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4.《学院同意转出优秀生情况汇总表》                                        

 附件1:2013级优转接收计划.xls

附件2:2013级公办民办大一学年前5%.xls

附件3:2013级优转申请表.doc

附件4:学院同意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doc

 



  发布:学业事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