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打造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平台,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巩固实验教学成果,省教育厅决定对2011、2012年立项的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现代建筑技术综合训练中心、现代管理工程实验与综合训练中心、现代装备制造大学生工程训练中心)开展验收工作。
一、验收依据与标准
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4〕11号文),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尤其是在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以及对省内高校和对本校实验中心建设的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建设成效,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验收通过。
二、验收程序
(1)对照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总结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建设成效,根据建设点立项时间与建设情况,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
(2)参加验收的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需开放独立的网站,并保证网站正常运转。网站信息包括验收申报材料、立项申报材料、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实验教学改革与管理创新的成效、学校及实验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等。验收申报材料中填写的相关量化数据与建设成果,请在网站上进行详细展示。实验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请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图文并茂,便于网上评议专家了解实验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三、时间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的验收工作,落实责任到人,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1)6月27日前,请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明德楼117室,联系电话58139192),电子版发送至sysglk@njtech.edu.cn
(2)7月2日-7月8日,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网址:http://121.248.63.112)进行网上填报,在线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验收申请表》,补充完善原立项申报书。
(3)中心网站及时更新,请于暑假前做好网站材料的补充、完善工作。
附件:
2014年省教育厅关于示范中心验收的相关文件.rar
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发布:实验室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