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4-04-1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请可补授学士学位的2013届毕业生于第九周周二至周五到教务处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22-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地点:明德楼113
二、注意事项
1.代领证书必须出示委托书,提供学位获得人、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办理返校重修手续的学生须补办手续后方可领取。
请各位同学尽快领取,详情咨询教务处倪老师,电话:58139186。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