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04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重点专业建设管理,检查重点专业建设成效,不断提高重点专业建设水平,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29号)要求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高办(20145号)精神,省教育厅近期将组织开展十二五省重点专业(以下统称为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专业建设任务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学校配套或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等。

二、中期检查范围

中期检查范围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公布的重点专业(类)。我校省级重点专业类12个,包括机械类、材料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三、中期检查的程序与时间

中期检查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学院自查:414日前学院对本院所有的省重点专业进行自查,形成《十二五省重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

(二)省厅评议: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并就检查结果与后继建设经费资助提出意见。

(三)公布结果:省教育厅公布检查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下达相应建设经费。

四、中期检查结果

省厅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暂缓通过四个等级。对于检查结果为优秀良好通过的专业,今明两年将按1.11.00.9的系数继续提供省财政经费资助;对于检查结果为暂缓通过的专业,2014年暂停省财政经费资助,责成其进行整改,如整改通过,2015年按0.8的系数提供省财政经费资助。

五、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学院于421日将各专业类的《“十二五”省重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书面材料一式1份及WORD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并于55-9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jsgj.org/zdzy)完成在线填写。

报送地址:明德楼115

联系电话:025-58139182

E-mailjwcjy@njtech.edu.cn

 

附件1 十二五省重点专业中期检查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