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年“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9-26 点击数:

南工教[2013] 15

各学院(部):

2004年以来,我校“实验室开放项目”已开展了整十年,自2009年开始,教育部、省教育厅开展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了加强管理,整合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开放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起,“实验室开放项目”将结合国家、省教育部门开展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申报,项目名称为校“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将从中遴选、择优推荐为下一年度省级、国家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为校级“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主要是面向本科生开设的教学计划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科研等创新型实验项目,申报将依据省教育厅要求,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指导教师:

1、 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均可设计相关实践项目,要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并组织学生参与创新训练,一个项目可设立指导教师1-2名,并确立负责人1 名。每个指导教师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

2、前期已立项而未能结题(实验室开放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予立项。

3、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应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学生参与“创新训练计划”,积极组织申报,学校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将给予1000-3000元实验消耗费资助。

学生:

1、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申报,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每个项目2-5名学生为宜,项目确立主持人1-2名。为确保项目质量,每个学生限报项目1个。

2、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3、  欢迎大学生自主立题,开展创新训练,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应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

4、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项目完成需提交结题报告。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三、申报程序

申报立项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各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批立项。

所有材料于1026日前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地点:明德楼117室,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sysglk@njut.edu.cn。联系电话:58139192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与实验开放基金项目汇总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教务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发布:实验室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