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省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12〕29号)要求,省教育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7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专业根据要求认真实施。
1.相关专业需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以《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认真制订《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落实建设责任。
2.《建设任务书》的制订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具体建设项目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必须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主要预期建设成果、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效益等应不低于《申报表》提出的目标任务。
3.《建设任务书》需由专业类项目负责人签字。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各专业类的《建设任务书》进行论证。
4.请于11月26日前将《建设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jwcjy@njut.edu.cn。联系电话:58139182,郑乐,费翔。
教务处
2012.11.19
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本科).doc
发布:教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