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结业生返校重修及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南工校教[2007]213号》文件规定:结业学生可在结业后至最长的学习年限内申请返校重修,修满学分者,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换发毕业证书。针对我校2007级学生首次实行学分制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学生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将于7月初组织2011届结业生进行返校重修及考试;从2008级开始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不再组织返校考试工作。
凡参加返校重修及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经本人签名确认后将申请表于6月15日前送交所在学院教务员,各学院汇总后于6月17日交教务处考务科。具体重修及考试安排请关注教务处网站。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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