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使我校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尽快起步建设,使我校在全国该类专业发展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申报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从我校2010级学生中,通过自愿报名、择优遴选的方式,组建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2010级班级和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2010级班级。具体申请条件、操作程序、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 总体原则
此次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二、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转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纪委(监察)和专业学院等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
1、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节能工程系班子成员、教学秘书任组员。
2、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
理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应用物理系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教学秘书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相关工作。
三、 申请条件:
1、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要求:
(1) 符合《南京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款者;
(2) 由我校本一批次招生录取、具有我校学籍的2010级工科专业学生,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设备与环境、地下空间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学生优先考虑;
(3) 学业成绩良好,对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有强烈兴趣;
(4) 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2、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要求:
(1) 符合《南京工业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中转专业条款者;
(2) 由我校招生录取、具有我校学籍的2010级理工科专业学生;
(3) 学业成绩良好,对光电子材料行业感兴趣、有志于将来在该行业发展;
(4) 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学习要求。
四、 操作程序
1、 由专业所属学院确定接收学生申请和遴选的条件,并予以公布(见前述第三条申请条件)。
2、 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工作。
接收方案公布之日起到学生报名截止时,专业学院可通过组织专业介绍讲座、安排专人接受学生咨询等方式,帮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的情况(建筑节能与技术专业咨询联系人:叶老师,电话:13851847217;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咨询联系人:姜老师,电话:13912979493。)。
3、 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接受学生报名申请。
学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转入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向专业所属学院提出转入申请,于2011年5月23日——30日内,将申请表送至专业所属学院汇总(建筑节能与技术专业送至地坤304室;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送至笃行楼101室)。
4、 由专业所属学院负责组织考核遴选工作,并负责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在2011年9月3日前,专业所在学院将遵照公布的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将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 考核办法及时间:
1、建筑节能与技术专业:
通过笔试或面试进行综合考查,根据成绩在专业的排名和面试综合考察后,根据学生的学业、志向、培养前途等择优录取,录取人数60人左右。
2、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
对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通过面试进行综合考查,结合大一学年成绩和表现,择优录取,录取人数30人左右。
六、 学籍及课务
1、经学校批准转入上述专业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并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
2、学生转入上述专业的申请经学校批准后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计划,所缺课程必须补修。已学的非新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可充抵公选课学分。
教务处 土木学院 理学院
2011年5月6日
附件一:《南京工业大学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转入申请表》
附件二: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专业介绍 附件三: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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