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期末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8 点击数:

2020年春季学期已经过半,按照教学计划,各课程已陆续完成教学任务进入结课考核环节,为保证本学期课程考核的顺利进行,针对疫情防控时期的特殊情况,现将本学期课程期末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优化部分学生返校后本科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南工疫情防控〔202012号)文件(附件1)要求各开课学院(部)要积极落实一院一策的工作原则,针对课程特点、在线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实际情况,在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手段采用笔试、口试、课程论文等多种方式,在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课程考核工作。同时,各开课学院(部)要制定相应的核查程序,确保课程考核质量。

二、组织与实施

1.即将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前2周提出结课考核申请、并对课程在线教学效果进行自评(附件2、附件3),申请表经开课学院(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结课进入考核环节。原则上经审批准许结课的课程应在结课后4周内完成课程考核。结课考核申请须交教学事务部留存。

2.课程考核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考核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情况,也要考核学生独立思考、综合应用、开拓创新的能力。试题难度应适中,题量应与考核形式、考核时间相匹配;试题内容与前两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卷命题完成后,应配套给出试题的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

本学期在命题制卷时,命题人员需出制AB试卷各一套,其中A卷用于课程期末正考、B卷用于课程补(缓)考;AB两套试卷的题量、难度均应相当。选修课不设补考,出制一套A卷即可。

课程号相同的课程,必须实行统一考试(即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排考)。若该课程在不同教学班之间的结课时间相差4周及以上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确实无法统一考试的,须向教学事务部提交相关说明,经批准后可不进行统一考试。

试卷、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暂由命题人员保管,待疫情防控解除、恢复正常秩序后交教学事务部留存备案,提交备案的材料须按模板格式(附件4-1、附件4-2)打印。

3.在线考试过程中,每个考场原则上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监考教师。监考教师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对考试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

4.各开课学院(部)确定好课程考核形式、考核时间后应在正式开考前至少3周向教学事务部报备(备案表详见附件5)并在正式开考前1周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课程考核经教学事务部复核若与其他课程考核有冲突的,后提交的开课学院(部)需及时调整考核时间。开课学院(部)若有需教学事务部协调有关事宜的,请电话联系教学运行科,58139183

5.各开课学院(部)可根据课程特点等实际情况使用更为适合的在线考试平台。超星平台也增加了在线考试功能,操作说明详见附件6,有关技术问题可在南工教学学术交流QQ群(群号:425867239)里咨询超星公司技术人员。

6.课程考核结束后,开课学院(部)须尽快组织教师阅卷,请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批改与成绩提交。

7.在线考核的课程,其命题出卷人员、监考人员、阅卷人员均要签署承诺书(附件7);参加在线考核的学生要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8)。命题出卷人员、监考人员及阅卷人员签署承诺书后拍照发送给学院教学秘书留存备查;学生在考试当天将诚信承诺书内容手抄到答题纸最前面,本人签字后拍照发送给监考教师留存备查。

三、其他事项

1.各开课学院(部)即日起即可落实安排课程考核工作。本方案仅适用于本学期的课程考核,疫情防控解除、恢复正常秩序后课程考核的组织安排依旧参照《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南工教〔2019〕57号)执行。

2.学生疾病、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在线考试的,可通过正方系统网上办理缓考申请手续,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学业事务科葛老师,58139185。请各学院密切关注本院学生中因疫情影响或条件受限未能参加在线学习或无法参加在线考试的学生,如学生无法在线申请缓考,请学生所在学院代为办理缓考手续。

3.课程考核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学运行科,58139183。

四、学院补充

本学期结课需完成教学小结1份(见学院补充附件),该小结作为本学期线上教学工作量认定的重要依据,小结表结课后1周之内发送至邮箱fuxiao@nj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