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0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总体安排,定于2017年11月起进行我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对象

2017年我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主要面向新进毕业生。

本科、大专学历应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填写《硕士学位初职评审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其中本科毕业人员中专任教师(含专职科研人员)、辅导员还需提供岗前培训证书复印件1份。

二、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

三、组织机构及评审权限

1、各二级单位成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2、学校成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全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和聘任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

1、11月9日~11月12日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并提供附件材料,报所在单位。相关表格请从通知附件下载。

2、11月13日~11月20日,单位推荐评审。

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申报基本条件者,将材料退回,不予申报。各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负责本单位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人才资源部。

3、11月30日前,学校审定。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硕士学位初职评审表》,申报单位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相关材料请从通知附件下载。

2、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0日前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交至人才资源部(行政楼404室)。

联系人:单珊;联系电话:58139146。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本科、大专填写).doc

硕士学位初职评审表(硕士填写).doc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