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发挥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提高人才效益和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3〕2号)精神,在学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聘任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南工校人[2005]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2013年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工作。
一、聘任的原则和范围
1、坚持“科学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任、按岗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
2、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聘任范围包括: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等专业技术职务。
二、岗位设置
1、科学设岗,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以保证教学、重视学科、发展科研为导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教师队伍的结构现状,明确学校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总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质量与人才效益。
2、岗位设置和使用坚持总量控制、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保证重点学科、突出特色学科、支持基础学科、扶持新兴交叉学科。正高岗位是学校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也是学科和个人发展的重要平台。各二级单位应严格控制正高职岗位的使用,并在规定的岗位范围内设置和使用正高级职务岗位。对于已达到或超过指标的单位,原则上没有使用计划,若确因学科发展需要使用岗位指标,须经学校正高级职务岗位审批委员会同意后才能使用,并按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和聘任条件
1、2013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资格条件》(试行)(南工校人[2004]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3〕2号)条件执行,艺术类学科参照《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 15号)执行,应聘人员必须满足相应岗位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
45岁以下应聘正高职岗位人员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外语、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教师除外)。
2、各学院(部)在推荐时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质量和教学科研业绩。没有申请参加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应聘学校2013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对二年内不主讲本科课程、或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则不能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教学质量考核将综合学生评价、同行和领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三项评价指标,每项考核指标分为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同行及领导评价由学院综合应聘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等方面给出评价等级,同时分别按应聘教师正高级职务和应聘教师副高级职务给出排序。三项指标中,D≥1,一票否决,不能应聘教师高级职务;C≥2且A<1 者不能应聘教师高级职务;a+b≥2者方能应聘教授、副教授职务。
3、坚持申请人工作岗位与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一致的原则,教师外系列人员不能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认定的双肩挑人员除外)。
4、因岗位调整而导致现工作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不相符的人员,须及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转评。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由本人申报,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按相应系列职务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5、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6、工程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再打通申报。即原专业技术职务为工程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只能申报高级工程师;原专业技术职务为实验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只能申报高级实验师。
7、应聘高级职务人员(符合免考条件人员除外)须持有全国或江苏省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南京市及外省的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职称评审时不予认可,必须重新参加考试。
8、申报人员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至2012年12月31日。
9、学校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原则上不进行资历破格申报。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资历破格严格按照文件条件执行。
10、在教师高级职务评聘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或具有半年以上国(境)外进修学习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四、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议程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4.7-4.22 |
代表作同行评议 |
对应聘教师高级职务人员进行代表作同行送审,其中应聘正高级职务送审3份,应聘副高级职务送审2份 |
人才资源部
各学院 |
4.18-4.26 |
正高职岗位申请 |
各学院根据学科、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向学校提出正高级岗位申请 |
人才资源部
各学院 |
4.22-5.2 |
个人申请
学院资格审查 |
应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资格材料报送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学院。学院审查汇总后,将有关申报材料交人才资源部。 |
各学院 |
5.3-5.15 |
学校资格审查 |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
人才资源部
科学研究部
教务处 |
5.16-5.22 |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
学院教学能力考核
学院民意测验
学院综合推荐 |
学院思想品德考察组、教学能力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学院综合推荐组将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公开展示两天,请教职工翻阅,进行民意测验(15人以上参加),并按照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提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 |
各学院 |
5.23-5.29 |
学校思想品德考核 |
学校思想品德考察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给出综合评价结果。 |
党委宣传部 |
5.23-5.29 |
学校教学能力考核 |
学校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质量进行考核,对应聘人员给出综合评价结果。 |
教务处 |
5.23-5.29 |
学科组评审 |
学科评议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议,通过票决确定向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委员会推荐人选。其中应聘正高职岗位人员须获得一半以上赞成票方可推荐,应聘副高职岗位人员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推荐。 |
各学科群 |
5.30-6.6 |
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审 |
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材料、推荐组、学科评议组、校思想品德考察组、校教学能力和质量考核组及代表作送审同行专家意见,全面评价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结合学院岗位设置和师资队伍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
人才资源部 |
6.7-6.14 |
公示,材料报送 |
将拟聘人员材料报送教育厅审核。 |
人才资源部 |
五、评审费交纳
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评审费用由应聘人员交纳,应聘教师副高级职务岗位交400元,应聘教师正高级职务岗位交600元;送外地专家评审或其他情况导致评审费超额的由应聘人员支付。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资格材料报送要求
一、个人报送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双面打印)。
2.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仅需填写“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栏之前的内容, A3大小,一式2份,电子档发送至szk@njut.edu.cn)。
3.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仅填写“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栏之前的内容,仅需电子档)。
4. 南京工业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 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9.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10.发表论文的科技查新证明材料。
11.在中国期刊网上查询的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清单。
12.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
13.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4.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5.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复印件。
16.参加国际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17.WSK考试情况及任现职国(境)外研修情况证明材料。
18.科研业绩审核表(新表,须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19.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仅提供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论文,其中中文期刊须原件,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
20. 申请人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相片1张(统一报送至学院)。
以上附件材料须有目录,第5-17项须装订。
二、各单位报送材料
1. 汇总后的南京工业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加盖学院公章)。
2. 学院申报人员教学情况汇总表(须教务处审核确认)。
3. 学院推荐组人员组成名单。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及成果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3.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经各学院(部)逐件审核确认,审核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4.个人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学校统一印制的送审材料袋内,并在封面目录中标注。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材料袋到人才资源部师资科领取。
5.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南京工业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人员基本情况表》(新)、《科研业绩审核表》(新)、《学院申报人员教学情况汇总表》、《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思想品德考核表》(交党委宣传部)均通过人才资源部网站表格下载-职称评审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