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是高等工程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观察分析现象、找出规律、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验课程考核与理论课程考核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实验教学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做到实验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工程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
1、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考核一般分笔试、操作考核和平时考核三部分。笔试成绩、操作成绩和平时成绩原则上各占实验课程成绩的1/3,各院系也可以根据各自实验课程的特点,对笔试、操作考核和平时考核在实验课程成绩中的比例做适当调整。
2、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笔试主要依据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考核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的情况,原则上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要求同理论课程考试。
3、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操作、结果的准确度、实验报告及数据处理的正确性和熟练程度等。
4、平时考核由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验预习、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实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
1、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考核一般分操作考核和平时考核两部分,操作成绩与平时成绩原则上各占实验成绩的50%,各院系可以根据不同实验的特点,对操作成绩和平时成绩在实验成绩中的比例做调整。实验成绩占整个课程成绩的比重可根据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学时比例由任课教师确定。没有参加实验考核或参加了实验考核而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加理论课的考核。
2、非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操作、结果的准确度、实验报告及数据处理的正确性和熟练程度等。
3、平时考核由实验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验预习、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实验报告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三、因实验条件变迁或课程特点比较特殊的实验,本考核办法无法适用时,可由实验课程所在院系提出相应的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